根据上海金融法院的官方账户,4月25日,上海金融法院公开宣布宣布对原告Liu和Zheng之间对被告Shanghai Jinmouai Chemical Co.,Ltd。的虚假陈述的误解,此后(此后称为Jinmoutai),Yuan和Luo Securities。此案是该国违反安全违规行为的第一次争议,这是由于上市公司的董事,管理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失败(作为董事,管理人员和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缩短),以履行其公开承诺,以增加其持有的持股,从法律修订到2019年判决中国人民安全共和国的法律判决。 Jin Moutai是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 2021年6月15日,金·穆伊(Jin Mouai)宣布,该公司的董事兼元主席和子公司总经理卢(Luo)计划增加TheiJin Mouai共享6个月的R持有,总增长了至少3亿元人民币。金·穆塔(Jin Moutai)随后发表了两次公告,称在元和卢(Yuan)和卢(Luo)的手柄上的实施时间分别于2022年6月15日和9月30日扩大。在2022年9月30日的市场之后,金·穆塔(Jin Moutai)宣布,元和洛穆莫(Yuan and Luo Mou)未能完成扩张期间增加股份的计划。同年10月20日,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已采取行政管理措施,向Yuan和Luo发出警告。同年12月2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出了“对元和卢的公众谴责”。原告Liu和Zheng宣布,由于上述共同承诺,他们购买了Jin Mutai的股票,而Yuan和Luo未能履行其承诺,形成了有关证券的虚假陈述性。他们要求金·穆塔(Jin Moutai),元穆(Yuan Mou)和卢(Luo)一起支付委员会的投资和损失差异,达到了超过900万人。被告金·穆泰(Jin Mutai)辩称,他不是行政行政措施的主题。关于被告Yuan和Luo的整个过程,该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方式发布了公告。没有非法和不规则的信息披露活动,董事会,监管板和会议股东及时进行了及时进行处理。该程序是合法的,合规。被告Yuan和Luo共同辩称,两名被告立即被告知Jin Mouai愿意增加其持股,资助情况并拖延资金来筹集资金,并且由于绩效不足,他们没有履行对持股的诺言,并且没有对主体的愿望或忽视。”在这方面,该公司还及时发布了公告。股票价格下跌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其他情况,例如一般市场及其自身运营,这并不是因为两名被告未能履行增加其持股的承诺。在试验期间,所有各方都提供了证据,跨越十字架并辩论误解的基本重点,例如公共承诺法的法律特征,以增加处理,责任和责任的组成部分。审判后,上海金融法院裁定,首先,公众承诺包括限制共享,绩效承诺,共享承诺增加(减少)承诺,股息承诺,股息承诺,股票赔偿诺言和法律承诺恢复义务的承诺。不履行公共承诺的责任的法律财产不能以一种形式夏天。它应该与承诺和内容的主题结合在一起与否相反,未能履行承诺的原因,以及承诺主题的过错。这是有一个全面的因素,它可能是一种常见的违反安全性违规行为,例如错误的陈述和市场操纵,或者可能不包括在特殊安全范围内,或者可能是合同违规的范围。 Pangalawa, kung ang pagtaas ng publiko sa mga paghawak sa kasong ito ay bumubuo ng mga maling pahayag ng mga seguridad, ang komprehensibong paghuhusga ay dapat gawin batay sa mga katangian ng pagtaas ng stock ng merkado ng seguridad, ang likas na pagtaas ng publiko sa mga paghawak, pati na rin ang mga paghahanda sa pagganap para sa nasasakdal kapag ginagawa ang pagtaas ng mga paghawak, ang mga dahilan para sa dalawang mga extension, ang mga dahilan para sa pagkabigo upang matupad ang pangako, at功夫Mayroong Anumang MGA因子用于排除。在这种情况下,Yuan和Luo在提出第一个承诺增加H时没有准备资金Oldings在随后的扩展过程中不会积极筹集资金。他们还使用桥梁资金在面对交换问题时使用“错误的”存款证书,因此很难确定他们有真正的意图增加其持股。从增加的手柄的角度来看,承诺的增加,市场影响力等的价值。未能履行承诺增加处理的因素,因为他们声称显然是不合理的,因此虚假陈述是有效且重要的。同样,公共承诺者Yuan和Luo是披露信息的法律义务,而不是Jin Moutaai。根据整个信息披露过程的酌处权,金·穆塔(Jin Moutai)履行了他的主要审查义务,没有证据证明金·穆泰(Jin Mutai)知道或知道yuan Mou和luo ay ay有虚假陈述,因此他不应承担案件中涉及的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总而言之,丢失验证上海金融法院由委托第三方机构的离子命令被告元和罗加入原告刘的原告,损失了506,130.96元,并共同支付了捍卫者Zheng的损失,以损失2777,42 Yuan的投资。